中心为密切与业界的联系并争取支持,特建立资助会员制度.
1.资助会员
a) 创始会员:一次性捐赠100万美金。
b) 一般会员:每年捐赠50万元人民币,每三年为一捐赠周期。
c) 资助会员的权益。
主要包括:
·在不影响中心正常运作的情况下,可以选派2-3名代表免费旁听中心开设的所有课程、研讨会和培训项目;
·可使用中心的设备和数据,免费得到中心的研究报告和文献资料;
·同等条件下,优先获得中心提供的咨询和研究服务,优先参与中心大型会议、研讨会的组织;
·在经中心书面允许的前提下,可在其企业对外宣传中使用“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创始会员/会员”字样。
2.专项捐赠和资助
中心接受具体项目的捐赠和资助,该捐赠和资助将专门用于相应的项目,资助者可优先享用资助项目的成果。
3.公司会员名单
宁夏马斯特集团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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